2026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暨第十八届省运会预赛竞赛规程

2026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暨第十八届省运会预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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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m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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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暨第十八届省运会预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教育厅二、承办单位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游泳协会泉州市体育局三、竞赛时间和地点:7月15日至19日在泉州晋江举行。四、参加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建省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有关学校。五、竞赛项目(一)男、女17-18岁组(非省运会设项)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二)男、女甲组1.省运会设项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蝶泳;400米个人混合泳。2.非省运会设项50米仰泳、50蛙泳、50米蝶泳。(三)男、女乙组1.省运会设项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2.非省运会设项50米仰泳、50蛙泳、50米蝶泳。(四)男、女丙组(省运会设项)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8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五)男、女丁组(省运会设项)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注:全能项目设置自由泳全能: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仰泳全能: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蛙泳全能: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蝶泳全能: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六、参加办法(一)参赛资格1.以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参赛(1)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福建省注册运动员。(2)报名“省运会设项”的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省运会资格审查部门确认(含省队正式报调运动员),方可参赛。(3)17-18岁组参赛运动员不限定参赛条件。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需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2025年福建省游泳俱乐部U系列联赛下半年两站(任意一站)中达标;2在2026年福建省游泳俱乐部U系列联赛上半年两站(任意一站)中达标。(4)各设区市参赛单位各单项限报3名运动员。2.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1)以学校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不需要进行注册。(2)在2025年福建省中学生游泳联赛中,比赛成绩达二级运动员标准者,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比赛。(3)以学校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的参赛组别和项目,与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相同。3.以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1)参赛俱乐部必须是福建省游泳协会注册的团体会员。(2)以俱乐部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福建省注册运动员。(3)代表俱乐部参赛的运动员,其所代表的俱乐部,必须是该运动员“省级注册”的设区市所辖的俱乐部。(4)17-18岁组参赛运动员不限定参赛条件。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需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2025年福建省游泳俱乐部U系列联赛下半年两站(任意一站)中达标;2、在2026年福建省游泳俱乐部U系列联赛上半年两站(任意一站)中达标。(5)以俱乐部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的参赛组别和项目,与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相同。4.其他资格事项(1)为切实做好省队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工作,由省中心提名10人(不限组别、性别)代表相关设区市、俱乐部直接参赛。(2)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名单,具体按照《2026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暨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游泳预选赛参赛运动员名单》执行。(3)在省队集训和在省少体校训练的适龄运动员,代表原单位参赛,占原参赛单位名额。(4)省队正式和试训(报调)运动员不得代表学校、俱乐部单位参赛及代表设区市参加“非省运会设项”项目。(5)各单位可派领队1名,教练员4名,男、女运动员各20人(年龄组可自行调整)。(6)甲组、乙组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3个单项;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每人可报1个全能,或者1个全能和1个单项。接力项目各参赛单位限报1支队伍。(二)年龄规定17-18岁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甲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丁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七、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二)所有单项、全能项目进行分组决赛。(三)参加多个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只需参加一次相同小项的比赛,成绩得分可分别代入全能。(四)全能项目中各单项成绩得分按最新国际泳联评分标准执行。全能项目中规定的单项成绩得分之和为全能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则以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优者名次列前。(五)参赛运动员如无故弃权,则取消之前的参赛成绩,并不得参加之后任何项目的比赛。八、录取办法(一)各单项及全能录取前八名。(二)各单项及全能不足9人时,减一录取名次。(三)各设区市单位的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在“省运会设项”单项及全能排名前16名者,获得省运会决赛阶段对应小项参赛资格;以俱乐部、学校为单位报名的运动员不参与本次资格排名,空缺名额按名次依次递补。九、报名和报到(一)报名1.本次比赛采用数智体育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数智报名”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高中乐(数智),电话号码:17753781280(微信同号)。2.在报名结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纸质版报名表。以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参赛的代表队报名表须由各设区市体育局审核后盖章,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的代表队报名表需由各参赛单位审核后盖章,于2026年7月1日前分别寄达: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联系人:吴莎白,电话:0591-87806933;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村庄埕路33号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杨绍杰,电话:13906908054。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逾期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报名者不予安排比赛。(二)报到1.资格审查、技术代表、执行总裁判、编排裁判、自动计时裁判于赛前3天报到(7月12日)。2.竞赛监督、仲裁、其他裁判员、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报到(7月13日)。十、经费(一)各参赛单位差旅费、交通费自理。(二)(三)超编人员食宿由赛会统一安排,一切费用自理。十一、技术官员技术代表、执行裁判长、主要裁判员、仲裁由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十二、其他(一)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二)各单位必须为报名参赛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提交有效的人身保险文件,方可参赛;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附件:2026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暨第十八届省运会预赛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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